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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幸福一起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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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zhao 发表于 2008-8-10 23:58: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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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幸福,是不是就是这样,让你丢失了很多人很多事。你把它们封起来,细细地藏好,不管多么明媚的天气,都不把它们拿出来晒。哪怕尘封,哪怕霉烂,哪怕只剩下一个溜到嘴边又不得不咽下去的名字。
  幸福总是一个人的事。
  [香樟树和汤包店]
  你会一直记得一些事,往往是那些已经离开你的事。比如你怀念拆迁的小学校园里那棵刻着某个名字的香樟树,或是搬家前巷口挂着深绿色招牌的那家卖灌汤包的袖珍小店。你确信它们都不会回来了,你尝试着去接受某些和它们类似的事物。可是后来想起,总觉得再不能遇上像那棵树那样美丽光滑的枝干,再不能体味像那笼灌汤包那样鲜浓可口的汤料。
  开始,黎渐就是怀着这样的心情一直记得涂蘼离开的样子。很多年以后,他开始深信一个真理,如果上帝真的对你仁慈,就会让消失的永远消失。
  这样,他想到余小洛的时候就可以不哭,他就可以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孩子一样,抱着所谓失而复得的幸福,在没有月光的夜晚安心睡去。
  如果你要让这个故事,有一个烟火凄迷的背景,我想了很久,抛出两颗六点的色子。真的你想想,十二是一个多么好的数字,时光倒转十二年,那个时候,我们都还年轻,我们都还坚持相信刻在树上的名字不会消失,巷口那家汤包店的老板,永远都会如此的笑容可掬。
  [盛夏傍晚的遇见]
  让我们先回到故事还没有发生的时间,那是一个充满着铺垫的引言。
  那年黎渐和妈妈搬进这个种满梧桐树的家属院。
  还是夏天的样子,很闷热,蝉在树上一直叫。还没开始长个儿的黎渐坐在舅舅借来的大卡车车厢里,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瞪大眼睛看着妈妈和舅舅忙进忙出搬东西。
  多讨厌的天气,妈妈身上的蓝碎花的确良连衣裙被汗打湿透了,狼狈的贴出衬裙里白色胸罩的轮廓。她不过三十出头的年纪,还是好看到让人侧目的样子,可是已经这样劳累这样孤单寂寞少了男人的呵护。黎渐见不得她搬动重物时候憋红了脸力不从心的样子,那只会让他想到爸爸身边那只妖里妖气的狐狸拿斜眼睨他的表情。
  他跳下车跑去帮忙,瘦弱的胳膊吃力地搭上衣柜边缘。妈妈喘了口气,轻声斥责着,黎渐,去车上坐着看东西,这些妈妈来做。
  他就那样又被舅舅抱上车,像个听话的孩子,睁着一双看似无辜懵懂的眼睛,乖乖坐着看盛夏的阳光在妈妈身上留下灼烧的痕迹。就是那天傍晚,舅舅帮妈妈搬完东西后给了他五毛钱要他买几支冰棍回来的时候,他在大院门口的小摊上,遇上刚放学回家的余小洛和涂蘼。
  他是第一眼就注意到涂蘼的。扎高高的马尾辫子,微微卷曲的刘海,一双大大的眼睛忽闪忽闪的,眼馋地盯着他手里的冰棍,粉红的连衣裙像刚刚开放的玫瑰,一下子就生生扎进他的眼里,生根蔓延了。
  他呆在那里,举着手上的冰棍望着涂蘼走过来。十二三岁的女孩已经开始发育,微微挺起的胸脯在合身的粉红连衣裙里稍微绷紧,随着她大步行走的动作轻轻颤动着,他听见喉咙里仓促咽下口水时发出难为情的声响。
  涂蘼已经高过他半个头,少女清新的气息即使在那样闷热的夏日傍晚,也依旧毫无掩饰地传进他的胸腔。她咧嘴笑着:“新搬来的吧,我是涂蘼。我中午看见你帮你妈抬东西来着,太重,你一个小孩子帮不上忙。”
  十三岁的他在身高上有些受压迫,听到她的话不知怎么的就有点生气了。“才不是,我妈是叫我在车上看东西,下午我就帮我妈抬好多家具了。”
  涂蘼嘿嘿地笑起来,“怪不得呢,你妈奖励你了——这些冰棍!”
  “那是!”黎渐倨傲地点点头,根本还是一个幼稚晚熟的孩子。他炫耀般举起手里开始滴滴答答化水的冰棍,“我妈说今天幸亏有我,不然还不知道要搬到什么时候去呢!”
  “哦,是咯!”涂蘼赞同地点头,看了看他脚边那滩甜水,已经开始招引一些蚂蚁了。“那你可真能,一口气被你妈奖励这么多支冰棍。”
  黎渐这时候好像才想起冰棍的事,看着涂蘼的眼神心里一荡,慷慨地抽出最贵最好看的那支奶油冰棍,“给你,这个好吃。”
  “哎呀我不要,你妈奖励你的又不是给我的。”涂蘼一边伸出手去嘴里一边推辞着,黎渐看着这个心口不一的女孩子突然觉得心情好起来,忍不住伸手拉了她一下,“咱们以后是邻居,一支冰棍客气什么。”
  “那谢谢了哟。哦,那还有她呢?她叫余小洛,也是我们大院的哦。”涂蘼剥开白色奶油冰棍上的淡绿色包装纸,末了回身指指身后那个蓝上衣白裙子的女孩。
  黎渐这才注意到和涂蘼一起的余小洛。安静单薄的样子,刚刚及肩的头发,皮筋还绑不起来;矮矮的个子,单眼皮,耳朵上挂一副当时极为昂贵的随身听耳塞,面无表情地站在路边看涂蘼和他交谈的样子。黎渐从那时侯起就不觉得余小洛是个漂亮的女孩,不仅不漂亮,还有些莫名的优越感和疏离感。
  手上还剩三支冰棍,黎渐在心里盘算着,两支要留给妈妈和舅舅,剩下的那支是给了这个并不讨人喜欢的余小洛呢,还是留给自己。
  涂蘼已经在幸福地吮吸着冰棍带来的清凉甘甜,余小洛依旧是没有表情的样子。黎渐狠狠心,故作大方地将手中的冰棍递出去,“余小洛,你挑一支吧。”
  “我不要。”余小洛终于摘下耳塞,语气礼貌眼神冷漠地点点头。
  “哦,这样啊,”黎渐立刻缩回那只手,“涂蘼,余小洛大概不爱吃冰棍。”
  “嗨,她就是这样别扭,”涂蘼走过去呵呵笑着牵了余小洛的手往院子里走,“什么不爱吃,她吃的冰棍都特高级,把牙都蛀坏了的。”
  黎渐怎么听心里都是一个不舒服,恨恨地跟在她们身后。涂蘼扭头回来冲他问道:“对了你叫什么来着?”
  “哦,黎渐,黎明的黎,逐渐的渐。”
  “黎渐,”一直沉默不语的余小洛突然开口了,“不是真心给我的东西,我不要。”
  那支冰棍就一直融化到只剩下甜水一滩。黎渐从此开始对冰棍失去兴趣,他发誓,他是真的有点讨厌这个充满优越感说话像利箭的余小洛了。
[逐渐分离的世界]
  从那以后黎渐开始注意关于涂蘼的一切,比如说她并不是跟父母住一起,而是长年生活在退休的爷爷奶奶身边,靠着老两口微薄的退休金紧紧巴巴地求学过日子,比如说她犯了事的爸爸在监狱里得了哮喘病情严重,她每次去找又结了婚的妈妈要钱时都会讨来一顿辱骂或者是好几天都消不下去的巴掌印。
  看着为了省钱每天起大早赶着走路去学校上课的涂蘼,黎渐的心里就有一种纠扯的怜惜。她总是让他想起妈妈离开原本那个有爸爸的家时,眼神里流露出来的那种坚持和隐忍。可是涂蘼还能这样单纯的笑,为了一点小小的恩惠而欢喜雀跃,他不止一次地想,如果有一天他有能力赚很多钱时,他最想让两个人过上好日子,那就是妈妈和涂蘼。
  当然,因为关心涂蘼,连带的黎渐也知道了很多关于余小洛家的事。他知道余小洛一定是个生活在蜜罐里的幸运儿,但不知道她爸爸居然那么有钱有势。在那个私家车少得可怜的年月,他常常能看到余小洛的爸爸坐着黑色的红旗从大院的院墙外经过。这让年少的黎渐越发讨厌余小洛目中无人的样子,总觉得那是一种轻视和挑衅。
  日子很快过去,转眼黎渐就上初二了。这其间他和涂蘼、余小洛经常一起做功课,他老是缠着涂蘼要她好好听他讲英语,他总说:“你看,你英文破成这样,再不学好,以后要找个好工作可就难了。”
  涂蘼那样野性难驯,常常看着他认真的样子就吃吃地笑个不停,惹得他见她脸上毫无保留的天真神情总是心襟荡漾,书也看不进了,只扑过去抓着她的手就掰开来要打,两个人纠缠着在沙发上滚来滚去,直到涂蘼喘着气拼命求饶,他才恋恋不舍地放开手心的那双柔荑,贪着她脸上娇羞的红晕不舍得眨眼。
  而这种时候,冷冰冰的余小洛总会格外认真格外大声地念英文,仿佛世界上最伟大的事就是把那些在涂蘼看来歪七扭八的鬼符读出悠长韵味来。笑闹过后的黎渐听见她嘴里溢出的纯正美音,总是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懊恼。他偷看余小洛的表情,真的没有任何破绽,但他敢打赌,余小洛绝对在心里认为他和涂蘼是两个堕落无耻的家伙。可是他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高高在上的余小洛要和涂蘼形影不离,还表现得那么亲密无间,除非她是个演技高深深沉虚伪的人,从此他断定,他和余小洛不在同一个世界。
 
 楼主| xuezhao 发表于 2008-8-11 00: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梧桐的记忆]
  我真的要开始述说这十二点色子掷出的年月了。黎渐已经十八,和涂蘼同龄,余小洛十七岁,每天会背着沉沉的书包一个人走在放学的路上带着耳塞听歌。
  那时候,黎渐喜欢涂蘼,在那个北方大院同年纪的孩子堆里,已经不是什么了不得的秘密。
  请原谅我还喜欢用孩子来称呼这些少男少女,其实在时光的河流里他们已经开始长大。
  涂蘼越发出落得亭亭玉立,举止不再放肆无忌,很有些窈窕淑女的味道了。十八岁的她没再念书,经济的窘迫使得她早早独立,飞快混完一所二流中专,凭着靓丽的外形条件,找到一份据说很不错的工作。
  请不要误会,那真的是一份很不错的工作,并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只是一家大型超市的礼品派送员。涂蘼很喜欢这份工作,轻松,还能讨好不少有身份地位的人。超市印制很多大面值的代金券,逢年过节或是平时巧立名目都会让她送往不同的领导手中。外向开朗的涂蘼做起这些事的时候显得得心应手,很快在经理面前挣得了良好的口碑,工资猛劲地上涨。为此涂蘼总是跟黎渐说,我们的苦难结束了,好日子也该到了吧。
  黎渐看着这样的涂蘼觉得开心,没有什么事能比让涂蘼高兴更令他耿耿于怀的了。
  他和涂蘼真的谈恋爱了,像每个处在青春期的少年一样,背着父母,在偷偷溜出去约会的时候脸红心跳地彼此分享不欲为他人所知的秘密。那么美的涂蘼,撒娇地伏在他腿上,轻声哼哼着,黎渐,你安心念书,等我攒够了钱,你大学一毕业我们就结婚。黎渐揉着她留长后烫得有些卷卷的头发,心里流水一般欢畅,多么幸运啊,能遇上让自己这么爱着的人。
  那段时间,黎渐很少见到余小洛。听妈妈说,余小洛高考一结束就要出国,她爸爸在那边都已经联系好学校了。黎渐心里真有那么点不是滋味,想着那个老是游荡在他和涂蘼身边表情冷漠的女孩,一晃眼可能就和他们天上地下,云泥之别了。
  这样想的时候,一个很寻常的冬日午后,他就在院外的河堤上见到穿得异常单薄的余小洛。
  那天太阳很温暖,但风里依然是北方冬天惯常的寒冷。他从家里出来,到河堤边等涂蘼。他穿着大棉衣,新浆洗的味道从领子里透出来,充满一种抒情的温暖。
  远远地他就看见余小洛,白色大毛衣像布袋子一样挂在身上,外套都没穿,抱着膝盖坐在大树下,直愣愣地看着河面。
  他突然觉得心口针扎似的疼了一下。那么瘦弱的样子,还有寥落的神情,真的不像这个年纪的女孩啊。这个年纪,应该像涂蘼一样成天脸上洋溢着健康的红晕,说话时语气清凌凌像春风吹过屋檐的铃铛,而不是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清冷着表情,在一个阳光充沛的午后看着满河的金光那么迷惘无措。
  他走过去,站在她身后轻轻唤了一声:“余小洛。”
  她的身子明显地一颤,继而用惯常的语气背对着他问:“什么?”
  他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那么敏感,他听出她声音里有着破碎的沙哑和忍耐的痛楚。他突然间就被激怒了,气急败坏地冲她俯下身,双手紧紧掐住她肩膀,硬是将她的头转过来。
  可是那一瞬间,他愣住了。余小洛的脸上,居然有着纵横班驳的泪痕。
  他开始有些眩晕,也许是午后的阳光太刺眼了吧,那么瘦小的余小洛在他面前簌簌颤抖着,被冷风吹过的嘴唇变得青紫发白,眼神却异常晶亮,烈火一样灼痛了他。
  “你是怎么了?”他狼狈地转开眼,讪讪问道,“谁欺负你了吗?”
  余小洛一直沉默,良久伸手将被泪水粘在脸颊上的发丝拨开。“没什么,有谁敢欺负我?”
  黎渐看到她苍白瘦削的手,骨节突出,少女纤细的血管经脉清晰可见,他突然惊觉她是那么瘦弱,只要他一合臂,甚至就能轻易将她搂在怀中碾碎成灰。
  他的心猛然一颤,为自己的想法愤怒起来。他的语气尖刻,充满莫名的怨恨和讥诮:“是啊,有那样显赫的家世背景,谁还胆敢欺负你!”
  余小洛的眼一下子瞪得大大的,单眼皮,却可以有那么尖锐的光芒。她看他,还保持着满脸泪痕的样子,他在这样的目光中发现,有什么东西在他胸口迸裂,散开去,散开去。
  他不敢看了,仓促站起来,感到瞬间的失血耳鸣。他开始隐约明白过去对她刻意的忽视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态,但他爱着涂蘼,就好像涂蘼一直爱着他。
  终于,余小洛敛下咄咄逼人的目光,若无其事地起身,脸上已经风平浪静。她瘦小的身子依然在白色大毛衣下晃荡,只是脚步很坚定。“黎渐,你说得对,因为我一直有这些,所以没有人可以轻易伤我。”
  她的脸色苍白得像鬼,黎渐看她的时候,她笑笑,“走了,背单词去。”黎渐想开口再说点什么,即便是对刚才的一种挽回。可是她离开的脚步轻松愉悦,像是摆脱了什么恼人的事情,他终于也只能看着她的背影,狠狠吐出一口气。
  涂蘼来了,他的心思又完全被她占满。涂蘼问:“没看见余小洛呀?我刚遇上她,说也从河边回来呢。”
  “哦,没见着,我也刚到。”黎渐第一次在涂蘼面前撒了谎,不想因为刚才那点小插曲影响了见到涂蘼的好心情。
  “这样啊,听说小洛高考一完就出国了呢,以后要见着她,可就真难了。”涂蘼无限感叹。“以前在一起的时候还不觉得,一听说要分开了,才觉得还真舍不得小洛。”
  他搂着涂蘼的纤腰,把头埋进她的头发里,语气有些烦躁。“别管她的事了,反正她和咱们是不一样的。”
  “呵呵对哦,你们两个从来就不对盘,老是看对方不顺眼。”涂蘼无可奈何地笑,“你们这种人,都太好强,不是朋友就是对手,真伤脑筋。”
  黎渐在涂蘼的絮叨声里想要睡去,恍惚间回到初见她们的那个傍晚,粘粘的冰棍水化开了,滴在尘土飞扬的地面上,在记忆里留下永远擦不去的水渍了。
  那天深夜,黎渐从院墙上翻出来,在白天来过的河堤上,在那棵余小洛曾经靠过的梧桐树下,借着微弱的月光,他清晰地看到一行不容错辨的笔迹:YXL Love LJ。是刀刻上去的痕迹,那么深,那么深,就从眼里,一直划到了心里。
[蓝手绢和一百只蝉蜕]
  黎渐开始有些无端的烦躁,甚至对涂蘼,也不再是迁就的姿态。
  他总会想起那个夏天的傍晚,明明同时看见涂蘼跟余小洛,为什么就是不能对那个一直瘦瘦小小的女孩好言相向。
  是因为她会冷冷看人的单眼皮,是因为她耳边那副扎人的耳塞,还是,她说话时倨傲的神态,那句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我不要”。
  这样恍惚着到了夏天,高考在云端漫步的感觉里就这样过去。
  郁闷的七月,等待的焦灼不安。涂蘼工作不知为什么突然忙起来,大热天还化着时髦的妆帮经理跑关系,每天只能在晚饭后百般抱歉地安慰满腹怨气的黎渐。
  这天黎渐和大院里很多男孩子一起踢足球,在院子后面的一块空地上。因为是暑假,院里的女生都出来加油,撑着阳伞带着灌好的凉白开坐在空地边的草皮上。
  比赛进行到一半的时候,黎渐在人堆里瞥见余小洛的身影,没有撑伞,略显苍白的皮肤暴露在阳光底下,透明得像要碎掉。
  他无端紧张起来,脚下开始失去控制。眼见球向他的方向飞来,在队友的呼喊声里,他狠狠一个倒钩,脚碰到熟悉的物体了,但是随即一阵尖锐的疼痛传遍全身,膝盖磕在了地面一块坚硬的水泥凸角上。
  汗从他额头滴下来,劈啪打在受伤的膝盖上。周围有人跑动,可他看不太清楚了。几乎是在受伤的同一瞬间,他好像听见余小洛的惊呼,很快,一个冰凉的手指缠着蓝色手绢蘸了水在他受伤的膝盖上缓慢移动。他疼得有些龇牙咧嘴,可是再抬头,他却忘了怎么去闭上以丑陋姿势张开的嘴。
  余小洛低着头为他清理伤口,镇定的语气吩咐周围的人回去拿急救箱和简易担架。她背对人群,面孔隐藏在已经长长的头发下,只有黎渐能看到,有一滴眼泪从她眼角滚出,狠狠砸在他伤口的位置,带来撕心裂肺的痛。
  后来人群密集,大人来了。他被抬到担架上,在妈妈的眼泪里缝了六针,而余小洛再也没有出现,只有那条沾了鲜血和泪痕的蓝色手绢,还一直握在他的手心里。
  他在等待伤好的日子里想了很多,想要找余小洛问清楚那句刻在梧桐树上的话是不是真的。可是这个时候,涂蘼开始告诉他一些事。
  准确来说,是他无意中发现的。那天他吃过午饭,在树下看院里的伯伯下棋。余光中他瞥见涂蘼的身影,在每一棵树下晃悠着。
  他走过去,“涂蘼,干什么呢?”涂蘼羞涩地笑:“你别管,好好旁边歇着去。”
  黎渐的好奇心被勾起来,“让我看看。”
  涂蘼不好意思地把手上的塑料袋伸过去给他,他打开来一看,满满半袋子蝉蜕。
  “你这是干嘛?”他不解地问。
  “我说了你可别生气,”涂蘼小心翼翼地开口,“余小洛生病了,是有内毒,医生说要蝉蜕做药,天天洗,这不,她让我帮着捡呢。”
  “你工作这么忙,她还要你抽这点空顶着正午的日头捡蝉蜕?她自己干嘛吃的?”
  “不是不是,说了叫你别生气嘛,她长了疙瘩,不敢出门,叫我来捡是给了钱的,一块钱一个,捡满一百个就行了,说这样的比药房抓来的好。”涂蘼有些瑟缩地看他铁青的脸。
  黎渐的心顿时被掏空了似的疼。“呵,她是谁啊?千金小姐大家闺秀?爱美舍不得出来晒日头,给钱叫你替她遭罪?有钱真是好啊,难怪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我他妈还就不爽她这种有几个臭钱就摆谱的妞!涂蘼我告诉你,立马给我把这恶心的东西丢了,她大小姐自己的病自己整,你犯得着为了几个钱这样糟践自己吗?”
  涂蘼也生气了:“黎渐,你吼什么吼,我好歹也是小洛的朋友,她病了我就是不要钱也会给她捉了去,你以为我就是一心只要钱的人呐?”
  “我不是说你,”黎渐的声音小下去,“涂蘼,你这么单纯,怎么在外面生活?她余小洛要真把你当朋友,能做这么过分的事吗?我黎渐的女朋友,决不能被别的不相干的女人当丫头一样使唤。”
  涂蘼眼里满是泪水,“我知道,我知道你心疼我,可是我想余小洛是我朋友啊,她要我做的事我怎么都要帮的是不是?既然是朋友,就不要说什么使唤不使唤的话了呀!”
  涂蘼说完擦干眼泪去上班,黎渐一个人站在树下想了好久。那包蝉蜕在他手里捏得变形了,他狠狠摔它在脚底下,受伤的腿踩上去,咔咔作响。
  发泄完了,一回头,树荫里站着余小洛,似乎站了很久的样子,姿势都有些僵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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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xuezhao 发表于 2008-8-11 00: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他恶毒地瞪她一眼,“余小洛,我看你细皮嫩肉的也不像得了什么怪病的样子,以后少拿几个臭钱羞辱我女朋友。”他走近她,压低了声音在她耳边说:“如果YXL真的Love LJ,不要想出这么低段的手法把气撒在我女朋友身上,她玩不懂那么深沉的游戏,你敢伤她,我绝对饶不了你。”
  余小洛的眼里满满的是笑意,穿着白裙的瘦小身子挺得直直的,声音无比尖锐:“黎渐,那句话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咒语,不值得你拿出来这样炫耀。是的,我玩了游戏,从今天开始,这是我和她的事,再与你无关。”
  她昂着头从他面前走过去,直到树荫投下的阴影完全将她遮蔽。黎渐在她诅咒一般的语气里,全身冰凉,看着满地碎落的蝉蜕,紧紧闭上双眼。  [坍塌的一方天地]
  九月开学的时候,一场海啸一般的家庭斗争之后,余小洛突然取消出国的决定,留在国内念大学。
  和黎渐同一所学校,见面很少说话,她有她的生活,他有他的轨迹。
  黎渐的妈妈常常说,你是男孩子,和小洛又是一个院子一起长大的,在学校一定要照顾她一点。黎渐这时候就非常不耐烦,妈,人家财大势大,用得着我去照顾么?
  这样子过了三年,彼此相安无事。涂蘼已经在公司做得有声有色,从普通的派送员升到主管的位置,穿衣打扮越发得体,日渐成熟起来。黎渐和她在校外租了房子,象模象样过起小日子来。每次晚饭后在学校散步时遇见同学,都起哄着要他们赶紧签签字正一下校园风气,黎渐总是笑,想着,这样也不坏,身边来去的这么多人,只有涂蘼是真正讨了他欢心的。
  偶尔也会遇见余小洛,身边也有身形挺拔卓而不凡的男子,待她如公主一般前呼后拥,擦肩而过时都留下一个益发瘦小的身影。涂蘼总是毫无心机地牵着黎渐的手上去打招呼,换来余小洛冷冷的敷衍的笑。久了,涂蘼总是无限困惑地问:“怎么了,小洛真是变好多了。”
  黎渐心知肚明,她那么骄傲,得不到她想要的东西,对拥有的人自然没有好脸色。
  只不过他的心又开始慌乱,总是疑心着什么事会发生。他还一直记得余小洛那天站在树荫下说话的样子,狠狠的像是在诅咒。他是不是有些不放心涂蘼?她虽然在社会上历练过这几年,但到底是心思单纯的孩子,在余小洛面前,根本不懂得如何设防。可是又好像不全是这样,看着余小洛身边来来去去的人,是怕她伤了自己吧?
  就一直忐忑到大四,余小洛搁置已久的出国计划在妈妈口中又被重新提起,这次好像是真的决定一走就不再回来。黎渐沉下心,开始筹划着工作的事,可是越临近毕业,对余小洛的走,他心里越是有些放不开了。
  首先低头的依然是余小洛,她在图书馆门口遇见他,踟躇良久开口打招呼,黎渐也淡淡回应,看她的样子,似乎又瘦了好几分。
  “听说你要走了是吗?”黎渐用漫不经心的语气问。
  “是的,过了毕业答辩就走。”余小洛微微笑,单眼皮弯成一个上扬的幅度。
  “这次出去,短时间不会回来了吧?保重了。”
  “如果,”余小洛看着他的眼,“如果你和涂蘼结婚,请托我父亲转寄一张喜帖给我。”
  黎渐点点头,有些好笑居然在图书馆门口谈论结婚的事,他转身要走,不忍心看到当年在梧桐树上刻他名字的女孩用这样的语气同他辛苦说话。
  “黎渐,”余小洛追了两步,在他背后低声说,“我不知道该不该告诉你,我爸爸说,涂蘼的工作不简单。”
  “余小洛!”黎渐回头,看她的眼神没有了一点温度,“请你收回你那套幼稚的把戏,我和涂蘼的感情,没有谁可以从中挑拨。”
  余小洛轻轻笑,一步一步退开去,“黎渐,我不怕受伤,我有你说的显赫家世和背景,所以我不怕人伤我。但是你记住,玩游戏也好,耍心机也罢,你能不痛,我也就收手了。”
  原来她对他的话一直耿耿于怀,黎渐离开的时候有些慌乱,很久都不能平静。他不想这么深的影响一个人,尤其是一个他自己也把握不了对她的感情的人。
  之后的一个周末回家,他听说余小洛家出事了。
  很寻常的星期天,检察院的人带走余小洛的爸爸。黑色的红旗遗弃在院后的草皮上,黎渐在傍晚的夕阳里走到空无一人的红旗旁边,积满了灰尘的挡风玻璃上,被人用手指划着“渣滓流氓贪污犯”几个大字,车身有着深深的划痕。
  忽然听见呜咽的声音,压抑,支离破碎。
  他在车门另一端看见蹲坐着的余小洛。小狗一样蜷缩着身子,光脚穿着溅满泥水的球鞋,小腿和胳膊都裸露在外,上面有青紫的伤痕。
  他尝试着叫她,她惶恐地抬起头,眼睛里已经看不见泪水。她像刚出生的婴儿一样看着他,充满新奇和恐惧的怪异表情,这样的她让他的心倏然纠结起来,茫然间已经满满将她抱在怀里。
  她是那么柔弱,仿佛轻轻呼出的一口气都能把她吹走。黎渐狠狠将她揉进怀里,发疯一样的用力,感受到这女孩小小的身子在他怀里化成水,化成那年融化在地面上的那一滩清凉甘甜的冰水。他狂乱地想,她怎么办?她没有了他说的显赫家世和背景,这样的她,脆弱到一棵草一阵风都能伤她,他以后,还要拿什么面目来对她?
  她紧紧楸着他的衣襟,冰凉的手指贴在他胸膛上,默默开始流泪,然后安静睡去。
  他抱着余小洛回家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了。屋子里都静悄悄的,余小洛的妈妈不在。他把她放在卧室床上的时候,电毫无预警地停了。
  余小洛在他怀里惶恐地尖叫和颤抖,他没有办法阻止她神经质的举动。几乎是一种本能,他伏上去,在黑暗中精准地用嘴堵住她的叫声,然后,陷在一片海藻蔓延光怪陆离的世界里。
  他尝试着抽身,这女孩的身体婴儿一般娇小,却坚决无比地阻止了他的离开。她海妖一般攀附着他,用尽全力向他怀中贴近,再贴近,他开始失去控制,重重的慌乱的喘息,有了要吞噬她的欲望,随即蔓延成灾,直至灭顶。他无限疼痛,就连当年缝了六针的伤疤,也叫嚣着要她偿还痛楚。她把血和泪都给了他,眩晕、交错、紊乱时光。
  清晨他醒来的时候,看见一脸漠然的余小洛和满脸泪痕的涂蘼。涂蘼说,余小洛,我把他交给你。
  涂蘼就这样离开,留下一个很值得眷恋的背影。黎渐就一直把她想象成了消失不能再回头的影像,而对余小洛,破了一半心,剩下一半恨意。
  余小洛的爸爸被判处无期,据说,还是一个曾跟他有过亲密关系的女人将他贪污受贿的事向上告发。曾经金光闪闪的余小洛,高不可攀的余小洛,像一个打回原形的灰姑娘,十二点的金马车终于离开,黎渐说,我不是你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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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xuezhao 发表于 2008-8-11 00:0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消失的名字]
  涂蘼离开的日子,黎渐沉默地穿梭在城市的每一条公车线上,凭一己之力寻找她的踪迹。他是在用怀念一棵树和一家汤包店的心情,怀念着这个离开的叫涂蘼的女子。而余小洛真的敛去了曾经不可一世的清冷神情,安静地追随在他身后,让他一回头就可以看见那么黑的夜里,那间小屋还亮着温暖的橘色的灯。
  可是他梦里,始终叫涂蘼的名字,那道离开的背影是魔咒,终日纠缠不休。圣诞节过去,情人节过去,最后什么五一、六一、十一也终于过去,余小洛说,涂蘼回来了,还住大院里她爷爷奶奶的房子。
  重逢的喜悦。再然后,余小洛说,黎渐,我是真的出国去。
  余小洛伴随着一个年代,伴随着梧桐树上那个消失的名字,失踪在一九九九年的冬天,那时候离千禧只有十二天,圆满的数字和结局。他和涂蘼筹备千禧结婚,异常仓促。可是他却突然想不起十三岁那年余小洛的样子,只有她冷冷的声音一直在耳边回荡:“黎渐,不是真心给我的东西,我不要。”涂蘼躺在他身边,他又开始想起那个婴儿一样娇小脆弱的女孩,出生后就没有伤口的公主,却把血和泪都给了他。
  请你不要唾弃这个叫黎渐的男人,是的,他现在已经可以被叫做男人了。他经历了一些事情,开始长大并学会怀念。他和我们一样,有一点对感情的摇摆不定,都只怀念那些曾出现过最后终于消失的人和事。
  余小洛,那真的只是一个消失了的名字。 [上帝是不是很仁慈]
  2000年的九月,很完美的季节。黎渐在新跳槽进入的公司里有着良好的表现,升职加薪,同事都很友好,是敬佩和祝福的目光。
  涂蘼怀孕,已经不出去工作。她打点他生活中一切烦琐的小事,对妈妈孝顺,他想,他真的实现了当年的愿望,让这两个女人在他的呵护下快乐生活。
  九月末他回原来住的大院,马上就要搬迁,曾经停过红旗的地方堆满了砖头瓦砾。他在家属院里穿行,最偏僻的西南角里,他突然愣住了。
  余小洛长年无人居住的房间挂上了白色的窗帘,黑色镂花的窗台上,分明开着淡黄的矢车菊。
  慌乱、震惊,甚至还有一点兴奋和欣喜,百转千折的情愫将他包围,恍惚中,已经敲开余家的大门。
  余小洛的妈妈苍老得仿佛抽干了水分的植物。才多久的时间,往日的雍容华贵不复存在,只是干瘪瘦削的躯干幽幽晃动。她倒了水给黎渐,专注地看他。他忍不住问:“余妈妈,余小洛回来了吗?”
  “回来了,她一直和我守在这屋子里,哪里也不去。”
  “哦,是吗?”黎渐慌乱站起身,不自觉地向她卧室张望。“我能见见她吗?她最近好不好?”
  “好,当然好了,她说不管怎样,她都还是要回这个大院里来的。”余妈妈颤颤走在前面,朝黎渐招手,“你跟我来,我带你看看她。”
  黎渐第二次走进这间曾在他记忆里回放过无数次的房间里。突然,他如遭雷击一般全身麻痹,激烈的痛楚贯穿头顶,在心脏的位置突兀停滞。
  空荡荡的房间里,那张床的上方,黑白分明地挂着余小洛的像。不是什么艺术照,是黑色像框框起来的免冠黑白照片。
  “你看见她了吧,看她笑得多好看,”余妈妈在他身边,爱怜的眼神注视着她的照片,“黎渐,她走的时候也是这么笑的,她只是很遗憾地跟我说,妈妈,我和孩子先走了,我真舍不得留你一个人在大院里住着,你要是再想吃水饺汤包了,谁去帮你买呢?”
  他已经说不出话来,只听得到余妈妈一直在耳边喃喃:“黎渐,她哪里还能去什么国外。她有了你的孩子,想要一个人悄悄生下来,可是血崩,一边痛一边笑着说要住回来。她说妈妈你别哭,你把窗台上那些矢车菊都种开了花,我就回来看你了。黎渐你看,我种的矢车菊都开花了,小洛一定已经回来了对不对?”
  “黎渐,小洛这么爱你,你却和涂蘼结婚。你知不知道,涂蘼就是那个告发了小洛爸爸的女人。当年小洛爸爸查了涂蘼的父亲,这孩子一直记着呐。我们造的孽,却要小洛来还。不管小洛多么讨好她,到最后,大家都以为天下太平的时候,她却狠狠晃着刀子。”
  余妈妈打开床头柜最下层的抽屉,满满的一盒子没有投递的信,给黎渐的,不同时期的笔迹,“小洛她爸爸自作孽,怎样的结局我都能忍受。我只是不忍心小洛,她不是你说的没有伤口的女孩,她的伤口,从来不在她自己身上,总是身边的人痛了,她就会跟着痛。”
  黎渐颤抖的手拆开那些信,厚的薄的,有些有氤氲泪痕。那个敏感的年代,看到梧桐树上刻下的字迹的涂蘼,导演了蝉蜕的戏,成功地将余小洛隔离在他们的世界之外。她是那么处心积虑,不惜用身体换来对余家的回击,一辈子小心翼翼的余盛年,修成正果之际终于没能逃脱妖冶青春的诱惑,而当年余小洛手臂小腿上的伤痕,居然是为了不让盛怒的父亲对涂蘼疯狂报复留下的鞭痕。他一直记得的那个早晨,在这间房子里,涂蘼离开,余小洛留下来。他一直以为是他让涂蘼心寒,谁知道涂蘼不过是回报余小洛,她不愿意欠她,就把他当成偿还的筹码。余小洛怀抱这份筹码,曾经是那么愉快的坚持和期待,到最后却终于对他说,黎渐,不是真心给我的东西,我不要。
  “黎渐,小洛和涂蘼,都曾是那么乖巧的孩子,她们喜欢你,从很多年前那个夏天,为了一支你给的冰棍在屋里第一次大声吵架。也许涂蘼从那时候才真的憎恨起余家,而小洛才真的意识到有很多东西是不可以一再谦让。”
  “涂蘼该是你失而复得的幸福吧?黎渐,小洛说,她把你的幸福还给你。”
  他晃悠悠走出去,秋天的阳光还是那么刺眼,矢车菊在风里摇晃的样子看上去单纯无邪,那种颜色让他觉得很温暖。
  [和幸福一起痛]
  涂蘼顺产,是个漂亮的丫头。
  黎渐抱着慢慢睁开眼睛的女儿,看得出来,是眼角微微上翘的单眼皮。
  他觉得自己应该很幸福,妈妈这样爱他,涂蘼这样爱他,现在,又有了单眼皮的女儿,同样也会是这样爱着他。
  所谓的幸福,是不是就是这样,让你丢失了很多人很多事。你把它们封起来,细细地藏好,不管多么明媚的天气,都不把它们拿出来晒。哪怕尘封,哪怕霉烂,哪怕只剩下一个溜到嘴边又不得不咽下去的名字。
  幸福总是一个人的事。
  而另一个人,她穿一九八七的蓝上衣白裙子,住在幸福的对面。
  到2004年他三十岁,距离十八岁那年的蓝手绢和一百只蝉蜕已经十二年。然后他确定那支夏天的冰棍已经消失,他开始感谢上帝的仁慈。
  他把那个名字还有那些记忆在胸口化成一颗刺,在涂蘼抱着女儿躺在他身边的时候,让它和所谓的幸福一起疼痛。
  余小洛。他最后一次叫她的名字,然后翻了下身,在没有月光的夜里,安心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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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卜。 发表于 2008-8-11 12:02:41 | 显示全部楼层
幸福就是我跟骚骚在飘着鹅毛大雪的冬天用我们特有的狗舔式舔雪糕,逛大街。

       不过那是很久以前,幸福曾经离我们很近,现在却很远。

                     我们要的其实很简单,真的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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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等天使 发表于 2008-8-11 14:13: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奇遇]: 九等天使在路边踩到粪便, 慌忙中不见了威望2级.


所谓幸福,现在对我来说是:尽快结束这碌碌无为的宅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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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xuezhao 发表于 2008-8-11 17: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hehe , 生活还得继续,喜欢这句话: 转角遇到爱;
          我先是听了家长读过一遍..........
          文字看了好多遍,但是还是放不下思绪.............
          希望大家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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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xuezhao 发表于 2008-8-12 23:45:3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再改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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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滴. 发表于 2008-8-12 23:5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天天看奥运
我已经很幸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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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xuezhao 发表于 2008-8-27 20:31:22 | 显示全部楼层
(yct (111): (yct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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