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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佳能‘感动典藏’摄影大赛”参赛规程
一、 参赛办法
1、 使用佳能数码相机及数码单反相机拍摄的作品均可参赛。
2、 本次比赛采用网上投稿和线下投稿两种方式。
网上投稿:请参赛者登录佳能摄影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anon.com.cn/contest,注册并上传参赛作品,每个注册ID限上传10幅作品,中途可更换作品。参赛者必须保留数码照片拍摄信息(EXIF),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线下投稿:请参赛者将数码照片用打印机打印出来(打印机型号不限),附加参赛者注册表及参赛协议书,邮寄至本次大赛事务局参赛。
3、 提交的参赛作品必须为佳能相机(包含EOS Digital、Digital IXUS、Power Shot 的所有机型)拍摄,该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
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但不可采用合成等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如参赛作品出现雷同,大赛主办方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进行核查。
在线提交参赛作品后,系统将提示上传成功信息,活动工作人员将初步审核作品,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作品将放置于活动网站的作品展示页中,与本次大赛无关或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照片将被删除;如发现参赛者照片分组选择错误,该作品将不予通过,需参赛者重新提交作品。
所有访问大赛官网的用户均可参与投票,以每幅作品为单位,每个IP每天只能为同一副作品投10票。
二、 分组方式
本次大赛分为专业组、达人组、大众组、高校组、青少年组和打印组。
※ 专业组:参赛者为省/市级以上摄影协会会员、新闻出版单位工作者、以摄影为职业或通过摄影获取商业收入的人士,并使用佳能单反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参赛者需年满18周岁。专业组4个拍摄题材为:自然、动物、人物、纪实。
※ 达人组:不以摄影为职业或非通过摄影获取商业收入的人士,使用佳能单反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参赛者不限年龄。达人组4个拍摄题材为:自然风光、静物动物、身边的人、生活点滴。
※ 大众组:参赛者使用佳能 IXUS\PowerShot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参赛者不限年龄。大众组4个拍摄题材为:城市风光、静物动物、身边的人、生活点滴。
※ 高校组:年龄在28周岁以下,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学的在校学生(专科、本科、研究生均可,以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或2010年应届毕业证为准)使用佳能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根据参赛学生所学专业分为专业组和普通组,专业组为摄影、美术、广告类专业学生,普通组为其他专业的学生。
※ 青少年组:参赛者于2010年12月31日前(含)未满18周岁,使用佳能数码相机拍摄的作品,不限题材。
未成年人参加本次大赛须取得其监护人同意,作品一经采用,还须提供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书;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 打印组:参赛者可将本人用佳能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打印出来参赛,不限年龄、职业、题材。
专业组、达人组、大众组、高校组、青少年组的参赛者均可参加线下打印组的比赛。
专业组参赛者除打印组的比赛外,不得参加其余各组比赛。
达人组参赛者使用EOS系列相机拍摄的照片可参与挑战专业组、使用IXUS、PowerShot拍摄的照片可参加大众组比赛。
大众组参赛者使用EOS系列相机拍摄的照片可参加达人组的比赛。
高校组、青少年组参赛者不能参加专业组、达人组、大众组的比赛。
三、 比赛时间
1、 海选期
网上投稿海选期: 2010年5月5日~2010年9月4日,参赛者可分赛段投稿。
第一赛段: 2010年5月5日~2010年6月4日
第二赛段: 2010年6月5日~2010年7月4日
第三赛段: 2010年7月5日~2010年8月4日
第四赛段: 2010年8月5日~2010年9月4日
投稿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4日23:59,最终入围作品将于2010年9月20日刊登于大赛官网,
线下投稿海选期:2010年5月5日~2010年9月4日,以邮戳为准,不分赛段。
最终入围作品将于2010年9月20日(含)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奖者。
2、 决赛评审期 2010年9月21日-2010年9月30日,由主办方邀请的评委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最终获奖的作品。
决赛获奖名单(不包括金银铜奖名次)将于2010年10月15日前(含当日)在大赛官网上公布。
3、 颁奖仪式: 2010年12月于北京市内举行,届时将现场公布各组别金银铜奖、青少年
奖和感动特别奖的获奖名单。
并现场颁奖。
最终获奖名单将于颁奖会后在大赛官网上公布。
※颁奖仪式的相关内容,将于决赛评审期间在大赛官网上公布。
※主办方将在大赛官网公布具体赛程。
四、肖像权和著作权问题
1、 参赛者须拥有参赛照片中所包含人物的肖像使用权以及照片的著作权,同时须保证上传的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等其他合法权益,否则由参赛者承担所有责任,给主办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主办方的全部损失。
2、 任何人发现本次大赛参赛照片有侵权嫌疑,请及时与本届摄影大赛事务局联系。同时,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的,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 因参赛照片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等情形使主办方遭受损失的,主办方有权要求上传人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五、评选方式
1、 入围作品评选
专业组:不以投票方式进行评选,而是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民俗摄影家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和佳能公司一起进行初评,从每赛段的投稿中选出准入围作品,再由大赛专业评委评选出最终入围作品。另外由8家专业媒体各推荐10幅作品,共计380幅入围。具体数量:
第一赛段:初评选出准入围作品200幅,最终入围20幅,每题材各5幅。
第二赛段:初评选出准入围作品400幅,最终入围40幅,每题材各10幅。
第三赛段:初评选出准入围作品800幅,最终入围80幅,每题材各20幅。
第四赛段:初评选出准入围作品1600幅,最终入围160幅,每题材各40幅。
媒体推荐:由8家专业媒体各推荐10幅作品入围,共计80幅,不分赛段。
每赛段的入围作品分别于2010年6月15日、2010年7月15日、2010年8月15日、2010年9月20日在大赛官网上发布。
达人组:以网上投票的方式进行初评,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民俗摄影家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和佳能公司评选出最终入围作品300幅。具体数量:
第一赛段:初评选出准入围作品200幅,最终入围20幅,每题材各5幅。
第二赛段:初评选出准入围作品400幅,最终入围40幅,每题材各10幅。
第三赛段:初评选出准入围作品800幅,最终入围80幅,每题材各20幅。
第四赛段:初评选出准入围作品1600幅,最终入围160幅,每题材各40幅。
每赛段的入围作品分别于2010年6月15日、2010年7月15日、2010年8月15日、2010年9月20日在大赛官网上发布。
大众组:每月由明星评委评选8幅入围作品,其余由网上投票产生,共计300幅入围作品。具体数量:
第一赛段:明星评委评选入围作品8幅,网络投票前12名,共20幅入围,每题材各5幅。
第二赛段:明星评委评选入围作品8幅,网络投票前32名,共40幅入围,每题材各10幅。
第三赛段:明星评委评选入围作品8幅,网络投票前72名,共80幅入围,每题材各20幅。
第四赛段:明星评委评选入围作品8幅,网络投票前152名,共160幅入围,每题材各40幅。
每赛段明星评委评出的8幅作品将获得月度奖,奖品内容请参照“奖项设置”条目。
每赛段的入围作品分别于2010年6月15日、2010年7月15日、2010年8月15日、2010年9月20日在大赛官网上发布。
高校组:高校专业组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民俗摄影家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和佳能公司一起从每赛段的投稿中选出入围作品;高校普通组由网上投票产生入围作品。总计200幅。具体数量:
第一赛段:各组入围10幅。
第二赛段:各组入围20幅。
第三赛段:各组入围30幅。
第四赛段:各组入围40幅。
每赛段的入围作品分别于2010年6月15日、2010年7月15日、2010年8月15日、2010年9月20日在大赛官网上发布。
青少年组:由网络投票产生入围作品100幅。具体数量:
第一赛段:入围10幅。
第二赛段:入围20幅。
第三赛段:入围30幅。
第四赛段:入围40幅。
每赛段的入围作品分别于2010年6月15日、2010年7月15日、2010年8月15日、2010年9月20日在大赛官网上发布。
打印组:由专业评审员线下评选出100张入围作品,于2010年9月20日(含)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奖者。
以上入围作品共计1380幅。
以网上投票方式晋级的组别,前一赛段未入围的作品将直接进入下一赛段与其他作品继续参与评选(但进入下一赛段后之前的票数将清零)。作品未入围时,参赛者可在任何时间替换作品,被替换的作品票数清零。
入围作品确认方式:主办方会与入围作品作者联络,发送入围确认书。入围作品作者请于2010年9月13日前(含当日)将已入围作品EXIF格式的原始数码照片(包括打印组的入围作品)以E-MAIL或邮寄光盘的形式、获奖确认书以FAX或PDF形式发至大赛事务局。如只能以邮寄形式回复,须以北京接收当日邮戳显示日期为准(接收截止日期2010年9月13日,含当日)。邮寄地址以电话联络通知为准。
通过核查前一赛段不符合本规程的作品将从入围名单中删除,由于删除而多出的入围名额会依据该赛段的排名进行替补。
2、 获奖作品评选
本次大赛由中国摄影家协会、中国民俗摄影家协会、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新华社、专业摄影师、著名艺术家、艺术院校教师以及特邀评审员成龙先生组成的庞大评审机构,将从1380幅入围作品中最终选出84幅获奖作品,包括各组别金银铜奖、优秀奖、青少年奖、感动特别奖(详见“奖项设置”)。
获奖者确认方式:主办方将与获奖者联络,届时获奖者需于指定日期内提供与参赛信息一致的身份证影印件及获奖作品原始数码照片,作为领奖证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与原始注册信息不符,则视为无效。
3、 “分赛段抽奖”评选方式:
主办方将在每个赛段中,从所有网上上传了作品的参赛者中,使用电脑随机抽选出五名获奖者。
六、 奖项设置
专业组作品奖项
奖项 获奖作品数 奖品
金奖 1幅 EOS 1D Mark IV机身 / 个人影展
(具体时间以及方式同获奖者另行协商)
银奖 3幅 EF 70-200mm f/2.8L IS II USM镜头
铜奖 6幅 PowerShot G11 + Pro9000MKII
优秀奖 8幅(每题材2幅) PIXMA iP4760
达人组作品奖项
奖项 获奖作品数 奖品
金奖 1幅 EOS 7D机身
银奖 3幅 EF 100mm f/2.8L IS USM镜头
铜奖 6幅 Pro9000MKII
优秀奖 8幅(每题材2幅) PIXMA iP4760
大众组作品奖项
奖项 获奖作品数 奖品
金奖 1幅 EOS 550D 套机(18-55)
银奖 3幅 IXUS 210
铜奖 6幅 PowerShot A495
优秀奖 8幅(每题材2幅) PIXMA iP4760
月度奖 32幅 PowerShot A490
青少年组奖项
奖项 获奖作品数 奖品
特别奖 1幅 EOS 550D限量版
优秀奖 4幅 PIXMA iP4760
高校组奖项:
奖项 获奖作品数 奖品
专业组金奖 1幅 EF 200mm f/2.8L II USM
专业组银奖 2幅 PowerShot G11
专业组铜奖 5幅 PIXMA iP4760
大众组金奖 1幅 PowerShot SX20 IS 套装
大众组银奖 2幅 IXUS 130
大众组铜奖 5幅 PIXMA iP4760
打印组奖项:
奖项 获奖作品数 奖品
金奖 1幅 EF 100mm f/2.8L IS USM镜头
银奖 2幅 PowerShot SX20 IS 套装
铜奖 3幅 PIXMA iP4760
感动特别奖(参赛者在上传照片时,如填写了本人对该照片的感动描述,则可同时参与感动特别奖的评选,该奖项由本次大赛的特邀评审员成龙从专业组、达人组、大众组入围的980幅作品中,分别选出1幅附有文字描述的优秀作品):
奖项 获奖作品数 奖品
专业组 1幅 EOS 550D 套机(18-55)
达人组 1幅 EOS 550D 套机(18-55)
大众组 1幅 EOS 550D 套机(18-55)
入围奖(共1380幅作品):
评选范围 获奖作品数 奖品
专业组作品 380幅 感动典藏相册
达人组作品 300幅 感动典藏相册
大众组作品 300幅 感动典藏相册
高校组作品 200幅 感动典藏相册
青少年组作品 100幅 感动典藏相册
打印组 100幅 感动典藏相册
分赛段抽奖:共20名,奖品: SELPHY CP790
*具体奖品颜色等以实物为准,不能挑选。
七、 颁奖方式
主办方拟于2010年12月之前在北京市内为各组金奖、银奖、铜奖,青少年奖和感动特别奖的获得者举办颁奖仪式。(获奖者本人来京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由主办方承担,具体事宜将于2010年11月在主办方官方网站上公布)。
除上述获奖者外,主办方将通过电话及邮件方式直接通知获奖者本人,并将奖品邮送给获奖者,所发生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八、 注意事项:
1、 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规程之内容,并承诺接受本规程约束。
2、 本活动的上传照片应为单幅照片,参赛者只限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居民。
3、 参赛照片须为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且未经公开发表,不得抄袭、拷贝、仿冒。评审后如被检举参赛作品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经主办方查证属实者,取消获奖资格,取消之奖项不再替补。如已领取奖项者,主办方有权追回原奖项。
4、 参赛者同意主办方在中国境内与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中公布和免费使用参赛作品、作
者姓名和其他必要信息。并同意主办方在公布和使用参赛作品前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剪
辑。本次大赛的相关活动包括:大赛宣传活动、获奖公告、作品集、作品展以及大赛广告
等。
5、 主办方和承办方员工以及其他组织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此活动。
6、 所有参赛者上传的照片和文字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以及道德标准之内容,不得上传具有∵、暴力等不健康内容的照片和文字,一经发现,主办方将不予上传并有权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7、 主办方对此次摄影大赛参赛者提交的个人信息将仅在处理本活动相关事宜的必要范围内使用。除以下情形外,主办方在没有取得参赛者同意的前提下,不会向第三人公开、提供相关个人信息:
※ 为了本次活动,向具有一定资质的企业进行必要委托的情形;
※ 法律要求的情形。
※ 本次大赛官网注册信息中,一经参赛者确认同意接收主办方发送的信息。主办方将有权发送相关活动以及产品促销信息等到参赛者注册的联系方式中。
8、 获奖者因获奖发生的个人所得税将由主办方承担。
九、分赛区
本次大赛在3家网站设有分赛区,分别为:人人网(http://canon.renren.com),腾讯(http://canon.act.qq.com),太平洋网(http://dc.pconline.com.cn/brand/canon10/photo/index.html)。分赛区规则、参赛方式、评选机制以及奖项独立于本次大赛官网上的主赛区。由于分赛区独立于大赛主赛区,所以大赛官网的参赛者还可同时参与以上分赛区的比赛。参赛要求请见各分赛区活动细则。
佳能(中国)有限公司
2010年 4 月 23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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