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快速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29|回复: 8

斑竹职责[试行]

[复制链接]
掉到坑里 发表于 2008-7-1 22:5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快速注册

×
1、 版主有权制订自己管理版面的管理规则,即版规,版规中应包括对灌水者的处罚办法,对待广告贴的办法等等。版规确立后通过短信或版主区发给管理员存档,并在精华区内保留备份。

2、 版主可以把自己所管理版面中有积极影响意义的帖子或者文笔较好的帖子列为精华,建立该版的精华区。精华区是一个讨论区的门面,版主需对本版的精华区进行及时的整理,必须保证精华区内容优秀。

3、 版主有权对自己所管理的版面进行调整,删除不应在该版出现的文章,包括灌水文章,与本版主题无关的文章、反动、**的文章、有明显失实的文章、含不雅文字、具人身攻击及聊天形式对话或者重复的文章。关于删除帖子问题,应该遵守以下三点规则:
(1) 对于刚来到论坛的用户,如果他们违纪了,由于他们是初犯,并且为了提高他们在论坛继续呆下去的积极性,我们应该对其行为采取大度的做法,一般情况下不删除贴子,发的贴子太多可以删掉,但是建议不扣分,并且给发贴人留言进行警告。
(2) 对于已经熟悉老用户,发布重复帖子、广告、反动言论或者有灌水嫌疑,应该对他们的帖子进行删除,并公告或短信对发贴人进行警告。
(3) 对于一些有煽动性言论的帖子,可以对这些帖子进行锁定,不再让别人进行跟贴;对于一些转载的帖子,我们也建议对帖子进行锁定,然后留言对发贴人进行警告。

4、 版主有权组织可以促进本版面人气和繁荣的活动,可以向管理员申请活动的支持力度,这个支持力度包括增加权限、积分等。

5、 若该版内有争吵,版主应负起协调的工作。如果遇到讨论区内有网友互相争执,已经明显失去理性,版主必须主动出面协调争执,维持讨论区内的正当言论。版主应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对于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区,版主不能偏袒自己人,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6、 版主向管理员申请封禁用户的发言权或者ID号时,一定要在论坛事务区里发贴说明封禁原因和期限,及申请恢复权利的可操作方法。

7、 版主有权向管理员推荐版主人选,每个版面版主一般不得超过三个,不提倡一个用户同时担任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版面的版主。

8、 对于违纪人员的处理办法
(1) 对于灌水者,初次可以留言警告,不扣分删除;不听警告者,继续灌水,惩罚性删除;不断恶意灌水,直接禁言,版主要写明灌水证据。
(2) 对于发一些违反国家规定,比如黄色文章者,直接惩罚性删除,禁止该用户发言,恶意者向管理员申请封闭其IP。

9、网友有权对乱用职权者进行投诉。

10、 各位版主应该保持自己在论坛的公众形象,真正给各位网友起到一个积极的模范带头作用。

11、论坛正在发展阶段,希望各位斑竹能够保证上网时间和发帖数量。
moon饭 发表于 2008-7-1 23: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sf...
做一个勤奋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陨。 发表于 2008-7-1 23:59: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板凳 做一勤劳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暖暖 发表于 2008-7-2 08:47: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三楼是什么

大家一块作勤奋的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掉到坑里 发表于 2008-7-2 09:01:4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有必要给各大斑竹做个基础的业务培训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忆逍遥 发表于 2008-7-2 14:06:53 | 显示全部楼层
额。。

貌似我最轻松哦···

不用封水贴·····  我是不是应该鼓励灌水来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眼镜蛇 发表于 2008-7-2 15: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 derly 的帖子

是的~
大家都有必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橙子 发表于 2008-7-2 15: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 =看过

不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xuezhao 发表于 2008-7-4 17: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应该占一个板凳,
  做一个勤奋的人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快速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