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参与的协同创新中心被批准
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被批准为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日前,陕西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2013年“陕西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结果的通知》(陕教技〔2013〕19号),由我校牵头申报的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被认定为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是在教育部和陕西省省委省政府领导与支持下,由我校牵头,联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省文史研究馆)、陕西省文物局、西北大学、长安大学、西安文理学院、日本学习院大学、韩国忠南大学共同组建的协同创新中心。中心充分发挥我校在古代文学、历史、哲学、区域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研究优势,整合协同单位的研究力量和资源,以传承并创新以“长安”为载体、以“长安文化”为重要内容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根本任务,致力于提升陕西省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通过不断推进机制体制改革,探索高校、政府、社会之间协同创新模式,提升学校学科、科研、人才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
我校积极推进2011计划,在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2012年成立了教师教育、陕西文化资源开发、国际长安学、陕西表界面技术、秦巴山区生物资源保护利用与可持续发展等5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并进行培育,国际长安学协同创新中心(国际长安学研究院)成为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标志着我校的培育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据悉,截止目前全省共有22个协同创新中心被认定为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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