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蛇 发表于 2011-2-26 14:47:48

西安文理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西安文理学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院校名称西安文理学院校    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办学性质公办
一、专业课考试专业及科目

类别专业名称考试科目
美术类艺术设计陕西省考生参加陕西省美术类统考,我院不再组织校考

其它设有考点省份考试科目为:素描、色彩
美术学
音乐类音乐学承认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
音乐表演
编导类戏剧影视文学
二、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考点 招生
类别 报名时间 考试
时间报名考试地点
福建省福建师范大学美术2011.1.20—1.211.22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 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5号
湖南湖南师大工学院美术2011.1.23—1.241.25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山西省太原师范学院美术2011.2.9—2.102.12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太原师范学院
甘肃省兰州铁三中美术2011.2.20—2.212.22甘肃省兰州铁三中
江苏省无锡市高校招生办公室美术2011.2.20—2.212.22江苏省无锡市建业路17号
河北省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美术2011.3.17—3.183.20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
陕西省陕西省招生办指定考点美术类
音乐类
编导类美术类、编导类承认陕西省统考成绩

音乐类专业承认陕西省联考成绩

三、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
专业名称层次科类范围及计划学费(元/学年)
艺术设计本科艺术文、理全国1109000
美术学本科艺术文、理全国757000
音乐学本科艺术文、理全国607000
音乐表演本科艺术文、理全国6011000
戏剧影视文学本科艺术文、理全国609000
四、录取原则
我院所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我院校考成绩;我院未设考点省份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合格且专业课通过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并合格后,使用生源所在省份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原则为:
    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学、音乐表演、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太白南路168号。
邮政编码:710065
网    址:http://www.xawl.org
联系电话:029—88279689、88221619、88221907
传    真:029—88258519
电子邮箱:xawlxyzb@sina.com注:1、本表学费为2010年学费标准;具体招生专业简介请查看我院2011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2、具体招生计划以2011年教育部审批下达计划为准。
    3、本章程由西安文理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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